哪些情況下禁用電加熱反應釜
電加熱反應釜的使用要求比較高,為了增加運轉的安全,在某些情況下是不允許使用的。那哪些情況下禁用電加熱反應釜呢?
一、水壓試驗時,電加熱反應釜發現有變形現象或殘余變形超過規定值;
二、壁厚遭腐蝕嚴重,已經超過了設計中所規定的值;且腐蝕面積大于總面積的20%;
三、因堿脆或晶間腐蝕嚴重,電加熱反應釜本體或焊縫產生裂紋不能修復時不可用。
電加熱反應釜很多不正確的操作都會造成上述損傷,所以在不達到報廢標準的情況下應及時修復,反之就要更換,不能在故障的情況下使用。
1)先檢查機械密封的質量(動、靜環端面是否有劃傷等痕跡)。
2)用干凈的軟布擦干凈動環的O型圈及動、靜環表面異物,并按罐內介質的使用要求選用潤滑油涂少許量在表面。
3)用水平儀、千分表復查機械密封靜環的水平度、攪拌軸密封段的垂直度,并校正到規定的要求。
4)安裝固定機械密封底座及固定環,并調整攪拌軸上固定環內六角緊定螺釘,使機械密封的彈簧均勻受力,保證機械密封的動、靜環端面緊密結合待總裝完工試車。
5)如有平衡罐按要求定在機架上,接通密封液進出口與機械密封的管路,連接氮氣瓶、減壓器與平衡罐的管路,試靜壓符合要求后接通水夾套,通冷卻水待整機試車。
6)當不銹鋼反應釜內介質溫度在80℃以下時在冷卻槽內加油進行冷卻、加油的型號應不影響罐內物料質量,一般應有較高的汽化熱、干凈無任何雜質,有良好的潤滑功能。當介質溫度高于80℃時,底冷卻水套及冷卻槽進行循環水冷卻。